接二連三的火災是大家關注的焦點,建筑保溫材料作為助燃劑的"幫兇"被推上了輿論的審判臺。 公安部為此于2011年3月中旬下發《關于進一步明確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消防監督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》(下稱65號文)。明確了兩點:第一,將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納入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、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范圍;第二,規定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采用燃燒性能為A級的材料。業內人士稱,65號文的防火標準被強行推廣,這是有史以來最為嚴厲的建筑保溫材料標準。
有關部門推行更高級別的建筑保溫材料安全標準,已是大勢所趨。由于公安部消防總局65號文件的下發,給各地建筑、建材市場帶來了巨大影響。
傳統不達標的內外墻保溫材料,比如聚苯、擠塑板,其安全性和穩定性極差,容易空鼓脫落和引起大火,而B級材料易燃性強、燃燒速度很快、不環保、生產過程中嚴重污染環境。同時外墻用聚苯、擠塑板及酚醛板的設計使用壽命一般在15年左右,因其性質為有機類材料很難回收,一旦脫落或建筑壽命終止,二次施工時將造成大量的建筑垃圾,會對空氣、水源和自然生態環境造成極大污染。近年來,既節能又防火的建筑保溫材料逐漸成為建筑行業攻關新熱點。